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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天,一名女子走路都能被判刑,究竟发生了什么?
发布来源:山东文聪律师事务所发布时间:2018-12-18
昨天济南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的小编看新闻的时候,偶然看到这个案例,于是就赶紧整理出来与大家分享,希望大家看完有所触动。
这个案例的具体大概是这样子的:大概是晚上八点左右,一名女子过马路,由于一直低头玩手机,也没有看是否绿灯就行走了起来,这时在左边一辆摩托车驶过来撞到了这名女子,而摩托车司机和乘客也都滑倒在地。(从下面这段录像中我们可以看出该女子在过马路时在低头玩手机,完全没有看路况或是否红绿灯)
当她感应到摩托车驶过来时试图躲开,可是反应还是慢了些,最终没有避免这场悲剧的发生。这场事故令摩托车上的乘客张某严重受伤,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,经法医鉴定,符合钝性暴力作用于头面部致重型颅脑损伤而死亡。
最后经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胡某(看手机的女子)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过马路,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一直低头玩手机,是引发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。胡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缓刑一年,并赔偿被害人家属20万元。
通过这个案例,我们是否意识到“低头玩手机”给我们带来的危害,不论是过马路玩手机、骑电车打电话回信息、等红灯刷微博……这些“低头”行为已成为交通安全新隐患。如以下这些事故都是证明。
手机只是方便我们生活的一种工具,不要被其束缚了自己,更不要沉迷于其中,放下手机,你会发现,生活中还是有很多美好的事物等你来欣赏。千万不要让手机成为你人生的绊脚石、致命武器等。